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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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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5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16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杨茂良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胡冬晨先生、姚庆伦先生、郭涛先生、赵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张金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苏静祎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冉绍春先生、财务总监何捷先生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590,198,123股)已回避表决。

  《昊华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原应回避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的关联股东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晨光)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蓝晨光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4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012,226股。截至2021年4月23日,中蓝晨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昊华科技关于股东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兴高、姚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昊华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到场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及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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