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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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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思特转债,债券代码:123054)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了变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5月1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截止暂停转股日,公司总股本为157,653,651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157,653,6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31,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金每10股转增3股。

  4、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157,653,651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数×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157,431,475×0.8÷10=12,594,518.00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2,594,518.00÷157,653,651×10=0.798872元

  本次转增的股份数量=实际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数×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157,431,475×3÷10=47,229,442股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47,229,442÷157,653,651×10=299.5772%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本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798872)÷(1+29.95772%)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6、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22,176.00股后的157,431,4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7,653,65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4,883,09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公司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0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26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4,883,093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收益约为0.3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16.49元/股调整为12.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思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有关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

  咨询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咨询电话:010-82193708

  传真电话:010-8219388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思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54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16.49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12.6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 2021年5月26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27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思特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100.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2月16日至2026年6月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6.49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思特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 = ( P0 + A × k ) / ( 1 + 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 = ( P0 + A × k ) / ( 1 + n + k );

  派送现金股利:P1 = P0 -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 = ( P0 – D + A × k ) / ( 1 + n + k )。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依据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7,653,65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31,475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2,594,51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将于2021年5月25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数×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10股=157,431,475×0.8÷10=12,594,518.00元;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12,594,518.00÷157,653,651=0.0798872元;本次转增的股份数量=实际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数×每10股转增股数÷10股=157,431,475×3÷10=47,229,442股;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除权前总股本×10=47,229,442÷157,653,651=29.95772%。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思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n)=(16.49-0.0798872)/(1+29.95772%)=12.63元/股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调整后的“思特转债”转股价格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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