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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0名,实际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0票同意、1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鉴于公司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0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相关人员权益,完善公司整体风险控制体系。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监事为被保险对象,公司全体监事均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简称:国网信通  证券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方案

  投保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强化公司风险管控体系,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履责,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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