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座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8,246,0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8275%,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9,604,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36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641,7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0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306,4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07%。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24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5,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24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5,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48,24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5,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8,24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5,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48,244,8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5,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冯国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0,442,77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2389%;反对1,021,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76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8,284,46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4.7066%;反对1,021,96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29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5,858,7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83%;反对2,387,3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6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19,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344%;反对2,38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248,246,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9,306,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孟为、张琪彬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