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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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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5月18日(星期二)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57,761,9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8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4,843,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68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2,918,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2,918,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2,918,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7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6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18,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05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82%;反对2,70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1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52%;反对2,70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5,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1,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反对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6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18,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6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18,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18,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87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761,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918,5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053,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82%;反对2,70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10,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52%;反对2,70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04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65%;反对2,719,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98,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776%;反对2,719,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姓名:吕佳苓、欧玉洁

  2、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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