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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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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2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5 月 17日收到公司股东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乌江电力)出具的《关于增持黔源电力股份的函》《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重庆乌江电力增持公司股份2,431,0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庆乌江电力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0,539,9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3.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乌江电力出具的《关于增持黔源电力股份的函》

  2.重庆乌江电力出具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黔源电力

  股票代码: 002039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四路118号

  通讯地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四路118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持至10%

  签署日期:     2021年5 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表

  ■

  (二) 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5 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如下表:

  ■

  (三)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黔源电力股份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原则和发展趋势,不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情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持有黔源电力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乌江电力于2021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黔源电力股票2,431,097股,约占黔源电力总股本的0.80%。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乌江电力持有黔源电力28,108,8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20%。

  本次权益变动后,乌江电力持有黔源电力30,539,9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行为。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分别于2020年12月9日和2020年12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一致行动人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黔源电力股份2,430,900股和12,838,945股,分别占黔源电力总股本的0.80%和4.20%。交易完成后,乌江电力持有黔源电力无限售条件股份28,108,821股,占黔源电力总股本的9.20%;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黔源电力股份0股,不再是黔源电力公司股东。具体如下: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声  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阳

  签署日期: 2021年5月1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联系电话:86-851-85218944

  投资者也可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黔源电力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乌江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阳

  签署日期: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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