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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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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1—02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3,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45,1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75,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5%;反对6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1%;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3,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3,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3,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4%;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3,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3%;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84,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96,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927,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春城先生、韩跃伟先生、魏星先生、郭巍女士、邓荣辉先生、邱华伟先生、周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王春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7,336,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7%,选举王春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766,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2110%。

  (2)选举韩跃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6,379,1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06%,选举韩跃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3,809,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1587%。

  (3)选举魏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7,252,6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0%,选举魏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683,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1192%。

  (4)选举郭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6,672,9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18%,选举郭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103,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2.4817%。

  (5)选举邓荣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7,252,6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0%,选举邓荣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683,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1192%。

  (6)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9,06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4%,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6,490,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1072%。

  (7)选举周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7,554,3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3%,选举周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84,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4509%。

  8、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姚兴田先生、屠鹏飞先生、许芳女士、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姚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9,0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选举姚兴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9,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98%。

  (2)选举屠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9,0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选举屠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98%。

  (3)选举许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9,0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选举许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98%。

  (4)选举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419,0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2%,选举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849,3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98%。

  9、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陶然先生、翁菁雯女士、唐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4,191,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39%,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621,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7525%。

  (2)选举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3,347,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2%,选举翁菁雯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777,7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1%。

  (3)选举唐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04,191,3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40%,选举唐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1,621,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75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麦淑芝律师、李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1—02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等提案;同时近日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选举张继红先生、陈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王春城先生、韩跃伟先生、魏星先生、郭巍女士、邓荣辉先生、邱华伟先生、周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姚兴田先生、屠鹏飞先生、许芳女士、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11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陶然先生、翁菁雯女士、唐娜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张继红先生、陈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5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1—02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近日经公司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选举张继红先生、陈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张继红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3月,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在职学习,经济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审计办主管、副主任、审计监察办审计经理、审计主任、审计监察部部长,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风险管理副总监、总监。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内控合规总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丹女士:女,出生于1970年11月,1990年7月毕业于广东省医药学校财会专业,1995年9月至1997年12月就读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南方制药厂财务部出纳、会计,三九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主管会计,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主管会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主管、资金经理、融资管理高级主任等职务。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本与融资管理高级主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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