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马敏女士的辞职报告,马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自2021年5月10日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马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为了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其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其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为推动“正阳县慎水河中支及清水河(原韦甲沟)下游生态环境治理PPP项目”的进展,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4,767.056万元,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政府方代表“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将持有40%股权。
为推动“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西霞院东门-胜利路段)和世纪大道(涧西沟-晨光路段)道路工程 PPP 项目”的进展,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出资4,965.498万元,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政府方代表“洛阳市吉利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洛阳棕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将持有45%股权。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支持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业务的开展,结合其运营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同意对其原借款予以展期,展期本金为13,908.49万元,展期期限自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起叁年。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张其亚: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中国民主同盟盟员,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设计研究院主管会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派)、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豫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省中豫工程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濮阳市华宇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豫资天伦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务总监、河南豫天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河南豫资碧奥中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豫天绿色能源发展(商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张其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以及马敏女士的辞职报告,马敏女士因个人原因自2021年5月10日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马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马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控股股东对于委派人员的调整,为了保证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张其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其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因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朴和”)以联合体的方式已中标“正阳县慎水河中支及清水河(原韦甲沟)下游生态环境治理PPP项目”, 项目总投资59,582.64万元。为了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767.056万元(其中1,20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与豫资朴和、及政府方代表“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正阳豫资”),正阳豫资将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鉴于公司与豫资朴和以联合体的方式已中标“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西霞院东门-胜利路段)和世纪大道(涧西沟-晨光路段)道路工程 PPP 项目”,项目总投资55,172.23 万元。为了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965.498万元(其中1,350万元作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其余部分作为项目公司资本公积)与豫资朴和、及政府方代表“洛阳市吉利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洛阳棕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洛阳棕朴”), 洛阳棕朴将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开展。
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公司此次对外投资属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对外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豫资朴和
公司名称: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C90027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耿超
注册资本:50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郑州动漫基地C区四楼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农业开发;土地整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豫资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
关联关系: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汪耿超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豫资朴和是公司关联方,公司与豫资朴和构成关联关系。
(二)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4566475486C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潘以致
注册资本:1.66亿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7日
注册地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经营范围: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运营和收益管理、负责政府引导项目及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融资;承担政府指定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区域性土地整理、经营、开发;商业住宅等经营性开发、标准化厂房、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承担水利建设、市政工程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开展广告传媒经营业务,商业贸易、物流;城乡供热、燃气、给排水、城乡出租车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等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水环境治理;绿化建设;(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正阳县政府投资服务中心持股51.81%;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4.10%;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10%
实际控制人:正阳县政府投资服务中心
公司与正阳县青蚨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洛阳市吉利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洛阳市吉利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6171314864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兴辉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11月5日
注册地址:吉利区政府办公楼421号
经营范围:工业、商业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开发,合资、合作项目的参股、控股及经营管理,代理招商引资业务,供暖项目建设、改造、管理和运行。
股权结构:洛阳市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洛阳市吉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与洛阳市吉利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正阳豫资
1、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正阳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
经营范围:土地整治,水系治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与维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与维护,房屋建筑工程,物业管理,工程项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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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洛阳棕朴
1、拟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洛阳棕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吉利区康乐街道北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管理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为准)
2、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出资协议书》,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已中标“正阳县慎水河中支及清水河(原韦甲沟)下游生态环境治理PPP项目”、 “洛阳市吉利区中原路(西霞院东门-胜利路段)和世纪大道(涧西沟-晨光路段)道路工程 PPP 项目”,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洛阳棕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仅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推动后续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等事宜。
此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项目公司运行过程中仍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等对其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并加强风险管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以外,公司关联方河南豫资朴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鉴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曾以自有资金向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原公司名:桂林棕榈仟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棕榈”)提供的借款面临部分已经到期和即将到期,现结合桂林棕榈实际运营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同意对桂林棕榈的原借款予以展期。
二、财务资助及展期情况
(一)财务资助发生情况
桂林棕榈原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9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桂林棕榈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因公司丧失对桂林棕榈的控制权,公司将原对桂林棕榈的子公司借款转为财务资助事项,并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对桂林棕榈合计提供不超过3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原结存的内部往来借款及新增的财务资助额度)。
自2019年11月以来,公司与桂林棕榈共签订两份借款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1月5日签订8,000万元借款协议,2020年1月15日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借款年利率为10%;
2、2020年6月22日签订5,975.38万元借款协议,借款年利率为10%。
以上两份借款协议均约定借款期限壹年,借款自款项实际到达项目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截止至目前实际借款到账金额本金为12,628.15万元,产生的利息为1,280.34万元,应还金额共计13,908.49万元。
(二)展期情况
桂林棕榈主要负责开发运营“阳朔三千漓山水人文度假区”项目,该项目2020年1月至今仍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运营情况不理想,回款速度慢,回款金额不足以匹配还款进度,出现短期资金筹措困难,故桂林棕榈向公司出具《借款展期申请》,向公司申请借款展期。
截止目前产生的利息均转为本金,故展期本金为13,908.49万元,展期期限自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起叁年,到期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桂林市阳朔县兴坪镇书家堡村委
法定代表人:丁秋莲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
股东及出资比例:佛山市天粹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公司参股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旅游景区项目投资开发;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开发、旅游房地产投资开发;酒店项目投资开发;休闲娱乐项目投资开发;生态农业项目投资开发;国内各类广告制作发布;会议与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证券、期货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桂林棕榈2020年审计报告《立信所年审字(2021)第181-1号》所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桂林棕榈的资产总额为1,024,544,595.79元,负债总额为964,033,494.07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0,511,101.72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00,949.39元,净利润-37,707,332.06元。资产负债率为94.09%。
截止2021年3月31日,桂林棕榈的资产总额为1,046,981,027.93元,负债总额为998,487,327.14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8,493,700.79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57,348.17元,净利润-11,916,578.2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展期金额:13,908.49万元
(二)借款展期期限:3年(自原借款期限到期之日起计算);
(三)借款年利率:10%。
(四)保障措施:桂林棕榈承诺将其拥有的房产、土地、在建工程抵押给公司
截止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借款展期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协议条款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 风险防范措施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一是要求桂林棕榈的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同样展期叁年,至本次借款展期结束为止;二是要求桂林棕榈将其房产、土地、在建工程抵押给公司。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将积极关注桂林棕榈的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为桂林棕榈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是为了支持桂林棕榈的业务正常开展,已要求桂林棕榈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其他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防范措施,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是为满足桂林棕榈建设“阳朔三千漓山水人文度假区”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已对桂林棕榈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进行了审慎的分析论证,且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桂林棕榈的其他股东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将桂林棕榈的房产、土地、在建工程抵押给公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为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为参股孙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为参股孙公司桂林棕榈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事项无异议。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连同本次财务资助展期金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余额为2.46亿元,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39%;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还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14: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5月2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1;投票简称:棕榈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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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
邮编:510627
联系电话:020-85189003
指定传真:020-85189000
联系人:梁丽芬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附件一: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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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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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5月28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证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