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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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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9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蔡赟东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道海先生、刘标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熊晓建先生、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王道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李才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熊晓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丘运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丘运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1、王道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计财部部长、董事局秘书,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董事,远致投资(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远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道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拥有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比利时联合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联合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深圳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慧荣,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高级职员、项目负责人,深圳市地平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慧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李才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CFA,经济学硕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学专业。曾任重庆北碚职教中心会计教师,重庆颜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与并购重组部副部长,深圳市环水投资集团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才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熊晓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财务部部长,国家能源投资集团织金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信贷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熊晓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黄幼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江苏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迄今在本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幼平女士持有公司6,01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高级会计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总经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丘运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予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注册委员会特邀专家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丘运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谢华清,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学硕士。曾先后就职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恒通程律师事务所,2007年4月至今在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谢华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韦玉奇先生因有出差安排,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对第七届监事会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后产生,任期三年。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晔东先生、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陈晔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1、陈晔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科长,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副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柳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晔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廖俊凯,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南理工大学法律硕士(法学),曾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主管、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廖俊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如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3月10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提前换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饶陆华先生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道海先生、刘标先生、孙慧荣先生、李才均先生、熊晓建先生、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女士、丘运良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华清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谢华清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其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分别进行了审查,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丘运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饶陆华先生、蔡赟东先生、马剑先生、盛宝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马剑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饶陆华先生、蔡赟东先生、马剑先生、盛宝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八届董事会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科陆,证券代码:002121)将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2、公司本次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可能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停牌情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拟放弃控制权的通知,公司据此正在筹划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科陆,证券代码:002121)自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二、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可能导致的控制权变更情况

  截至目前,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685,2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饶陆华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341,685,20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饶陆华先生已向公司提交了《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饶陆华先生决定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八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1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饶陆华先生推荐,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如本次《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在本次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饶陆华先生变更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复牌具体安排

  为了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五、其他说明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选举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目前,饶陆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40,57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7%;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41,68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饶陆华先生放弃表决权承诺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1,685,2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半数以上由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如本次第八届董事会选举事项顺利完成,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所持股份被平仓或强制执行等不直接影响公司已选举董事的任职,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仍将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地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陆电子”)于2021年5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出具的《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饶陆华先生决定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二、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1、放弃股份表决权的原因

  饶陆华先生在综合考虑其本人实际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后,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决定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2、《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本人实际情况以及对科陆电子经营、未来发展等方面的考虑,本人不可撤销地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持有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占科陆电子股份总数1,408,349,147股的24.26%。本人承诺放弃本人持有的科陆电子341,685,20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①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②向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

  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

  ④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表决权。

  (2)在放弃权利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形导致弃权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本承诺函项下的弃权股份数量应相应调整,该等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部放弃,本承诺函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股份数量。

  (3)承诺人向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或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本人股份减少时,如受让方受让的股份为承诺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则该等已转让股份自动恢复表决权的行使。本承诺函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

  (4)在表决权放弃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规定本人作为弃权股份的所有权人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仍由本人承担并履行。

  (5)本承诺函自科陆电子换届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如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则本承诺函自动失效。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饶陆华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40,573,4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67%;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41,685,2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因司法拍卖、司法强制过户等原因导致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饶陆华先生的承诺函对受让该等股份的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不具有约束力。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3月10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饶陆华先生向公司提交了《关于拟放弃控制权的告知函》,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对第七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晔东先生、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刊登在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监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郭鸿先生、严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郭鸿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郭鸿先生、严冬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ST科陆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6月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1年6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马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黄幼平女士须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饶陆华先生、副总裁桂国才先生、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须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回避表决;饶陆华先生、马剑先生、黄幼平女士、桂国才先生、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1.0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00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提案3.00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4.00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7.00  《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确定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8.00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提案10.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提案11.00  《关于追加2021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12.00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13.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14.00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01  《选举王道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  《选举李才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  《选举熊晓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  《选举黄幼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5.00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01  《选举张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丘运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  《选举谢华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16.00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  《选举陈晔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  《选举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先生、丘运良先生、张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3、上述提案1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15.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提案16.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3.00和提案7.00由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14.00和提案15.00由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提案16.00由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他提案均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1年6月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1”,投票简称为“科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B、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1年5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1.00-13.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上述提案14.00-16.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注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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