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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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颖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刘文平、董事聂邦军、独立董事卢光霖、独立董事张洪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建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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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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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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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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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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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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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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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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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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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八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21年4月30日公布的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史震建、谭四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