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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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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35,572股。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5月14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沈文文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有关授予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9月1日披露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0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8日披露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9月2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5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5.9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并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2020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由公司回购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400股;2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级,本次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60%,由公司回购其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172股。上述3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5,57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为35,572股,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的5.4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5%。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利息之和,按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计息,本次回购价格为39.82元/股,本次回购总金额为1,416,477.04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本次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44,869,171股。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中9人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21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个人绩效未完成,不符合当期全部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5,572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回购已履行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的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36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5月14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由公司回购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400股;2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级,本次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60%,由公司回购其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172股。上述3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5,57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4,904,743股变更为244,869,171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6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7306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37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已于2021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锦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由公司回购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7,400股;21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级,本次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的60%,由公司回购其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8,172股。上述30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5,57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4,904,743股变更为244,869,171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拟于2021年6月7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7日

  至2021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经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议案14经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8、10、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6月3日 13:30-13:5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9号

  联系人:孙超

  联系电话:0576-87718605

  邮箱:stl@starrypharma.com

  邮编:317306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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