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33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之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
海口海之峡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之峡”)是海峡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4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万元,属于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等。受制于体制机制约束,海之峡难以应对民营旅行社灵活的调价机制、多样的竞争手段,经营效益大幅下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之峡资产总额为101.28万元,负债总额5.13万元,净资产96.15万元。
为满足海峡股份西沙航线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发挥海之峡作为引导西沙生态旅游重要行动载体的作用,公司拟对海之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多方分析论证,形成了海之峡混改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核心内容如下:
1.拟先将注册资本减资至净资产水平后再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2.外部投资者应该以货币出资,入股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增资价格不低于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最终挂牌价格以挂牌公告为准。以2020年期末资产评估值96.86万元为基准值测算,外部投资者预计合计出资金额不低于145.29万元。
3.海之峡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
4.计划引入2名外部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公司总股本的60%,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不超过39%。混改完成后,海峡股份持有股权比例从100%降至40%左右,保持大股东地位。
5.本次拟选定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受托交易机构。
6.海之峡设董事会,成员5人,海峡股份委派3人,其余股东各委派1人,公司对不符合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定的投融资方案拥有一票否决权。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海峡股份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海峡股份指派财务经理1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小股东提名。
7.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将通过深度开发西沙旅游资源、扩张营销渠道、优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增强数字化运营,打造完整的西沙旅游产业链,构建海洋旅游生态圈。
二、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峡轮渡公司增资的议案。
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轮渡”)已于2021年3月9日正式成立。为取得交通运输部审批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已将“信海12号”“海峡一号”2艘船舶资产先行注资至海峡轮渡。公司拟将海安航线“信海16号”等13艘客滚船舶,海南金维嘉海运有限公司、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分别将拥有的“海口六号”轮、“海口九号”轮、“海口16号”轮船舶资产共同增资至海峡轮渡公司。关于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海峡轮渡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3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34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31日上午09: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1年5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实施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码头资产收购项目的议案。
2、关于海峡轮渡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及第三十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5日及5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1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7日和5月28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5: 00-17:00
(二)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70311
联 系 人:蔡泞检 陈海光
联系电话:(0898)68612566,(0898)68615335
联系传真:(0898)68615225
(五)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0”;投票简称为“海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3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
二期码头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4月15日,经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以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为投资主体,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向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收购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码头资产(以下简称“新海港二期”)。2021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年4月28日,鉴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实施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码头资产收购项目议案》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未完成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程序,公司发布了《关于延期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1年5月7日,鉴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实施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码头资产收购项目议案》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仍然未完成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程序,公司发布了《关于取消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待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完成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程序后,董事会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交易进展
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中远海运集团《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公司关于购买新海港二期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已完成。在公司将有关评估结果提交中远海运集团备案期间,评估机构根据中远海运集团的要求对《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二期工程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收益法评估结果新海港二期资产评估价值81,003.05万元,评估增值7,105.75万元,增值率9.62%;调整后收益法评估结果新海港二期资产评估价值80,693.36万元,评估增值6,796.06万元,增值率9.20%。
三、对本次交易定价的影响
由于评估结论采用的是成本法计算的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调整对交易定价不会产生实质性调整影响,本次交易定价不进行调整。本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3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海峡轮渡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本次增资涉及的评估报告尚待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已向交通运输部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取得该资质后方可运营本次增资资产。公司将在其获得相关经营资质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已与相关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增资相关方拟用于增资的船舶资产存在光船租赁的情况,相关方存在未登记取得拟用于增资的船舶资产100%所有权的情况,本次增资相关资产过户可能存在障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根据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关于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的总体工作部署,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峡股份”)已与海南金维嘉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维嘉”)、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益公司”)及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共同设立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轮渡”)作为琼州海峡南岸航运资源一体化整合平台。为满足海峡轮渡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要求,公司已将“信海12号”“海峡一号”船舶资产增资至海峡轮渡。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实施琼州海峡南岸航运资源一体化整合工作,公司拟将海口至海安航线“信海16号”等13艘客滚船舶,同时金维嘉、长益公司及嘉和公司拟分别将海口至海安航线“海口六号”轮、“海口九号”轮、“海口16号”轮船舶资产增资至海峡轮渡,增资前海峡轮渡注册资本为7,031.93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15,049.8918万元。
公司已与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就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船舶价值、海峡轮渡股权价值达成一致,但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2、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峡轮渡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2021年5月1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资产价值及海峡轮渡股权价值根据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尚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完成所涉评估项目备案,最终评估价值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金维嘉
金维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金维嘉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长益公司
长益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长益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嘉和公司
嘉和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嘉和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被增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海峡轮渡的基本信息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航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00万元设立海峡轮渡,其中海峡股份以现金认缴出资83.3332万元人民币,持股83.3332%;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分别以现金认缴出资5.5556万元人民币,分别持股5.5556%。
2021年3月31日,为满足海峡轮渡申请《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资质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同意,公司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将“信海12号”“海峡一号”2艘船舶资产按照评估价值6,931.9300万元增资至海峡轮渡。海峡轮渡注册资本由1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031.93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海峡轮渡持股比例为99.763%。
海峡轮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二)主要财务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21370号),海峡轮渡本期审计的经营周期从公历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海峡轮渡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故无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三)海峡轮渡评估价值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9日,海峡轮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094.96万元,评估增值63.06万元,增值率0.90%(最终评估价值以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海峡轮渡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增资价格
以上述评估价值为依据,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7,094.96/7,031.93元(按海峡轮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除以海峡轮渡现时注册资本计算)。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计算。
四、增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公司以“信海16号”等13艘船舶资产(按照评估价值89,725.63万元)、金维嘉以“海口六号”船舶资产(按照评估价值5,243.93万元)、长益公司以 “海口九号”船舶资产(按照评估价值6,672.03万元)、嘉和公司以“海口16号”船舶资产(按照评估价值7,344.58万元)向海峡轮渡增资。各方最终增资金额根据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增资资产评估值计算。
公司拟用于增资的“信海16号”等13艘船舶目前由公司运营,“海口六号”“海口九号”“海口16号”目前均由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运公司”)运营。待海峡轮渡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本次增资完成后,上述船舶将由海峡轮渡统一运营。
(二)增资资产评估价值
海峡股份、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拟以“海口16号”等16艘客滚船舶资产对海峡轮渡进行增资,涉及的“海口16号”等16艘客滚船舶资产评估价值为108,986.17万元,评估增值19,862.81万元,增值率22.29%。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根据上述评估价值,按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7,094.96/7,031.93元计算,海峡轮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115,049.8918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增资资产的权属情况
公司拟用于增资的“信海16号”等13艘船舶100%所有权均由公司享有,且登记在公司名下,未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未涉及所有权诉讼、仲裁事项。
金维嘉拟用于增资“海口六号”100%所有权由金维嘉公司享有,且登记在金维嘉名下,除以光船租赁的方式租赁给能运公司外,未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未涉及所有权诉讼、仲裁事项。
金维嘉已向公司出具承诺:“鉴于目前本公司已将“海口六号”船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交由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营运,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解除“海口六号”船的光船租赁协议并注销光船租赁登记。”
长益公司拟用于增资的“海口九号”目前尚有51%所有权登记在能运公司名下,未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未涉及所有权诉讼、仲裁事项。根据长益公司、能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能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海口九号”51%所有权转让给长益公司,但双方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
长益公司已出具承诺:“鉴于“海口九号”船舶51%的所有权目前登记在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名下,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将“海口九号”船舶100%所有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嘉和公司拟用于增资的“海口16号”目前尚有51%所有权登记在能运公司名下,未设定担保等其他财产权利,未涉及所有权诉讼、仲裁事项。根据嘉和公司、能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能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海口16号”51%所有权转让给嘉和公司,但双方尚未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
嘉和公司已出具承诺:“鉴于“海口16号”船舶51%的所有权目前登记在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名下,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将“海口16号”船舶100%所有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就前述“海口九号”“海口16号”所有权变更登记事项,能运公司已出具书面文件:“本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将持有的”海口九号“51%所有权、”海口16号“51%所有权分别转移至相关船舶共有人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名下,即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分别实际享有“海口九号”、“海口16号”100%的所有权。本公司同意按照整合方案,将本公司名下的“海口九号”、“海口16号”51%的所有权分别转移登记至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名下,并对该两公司以相关船舶所有权出资行为不持任何异议。”
四、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已对海峡轮渡股权评估价值及各方拟出资船舶资产的评估价值予以确认,相关条款如下: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5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海峡轮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094.96万元。各方同意以该评估价值为依据,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7,094.96 / 7,031.93元(按海峡轮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除以公司现时注册资本计算)。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中远海运集团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计算。
全体股东的增资方式、增资金额如下:
海峡股份以其所有的13艘船舶资产增资。海峡股份用于增资的资产市场价值为89,725.63万元,认缴88,928.5280万元注册资本,其余797.102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金维嘉以“海口六号”客滚轮增资。金维嘉用于增资的资产市场价值为5,243.93万元,认缴5,197.3441万元注册资本,其余46.58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长益公司以“海口九号”客滚轮增资。长益公司用于增资的资产市场价值为6,672.03万元,认缴6,612.7572万元注册资本,其余59.27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嘉和公司以“海口16号”客滚轮增资。嘉和公司用于增资的资产市场价值为7,344.58万元,认缴7,279.3324万元注册资本,其余65.247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与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签署正式协议,本次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与影响
公司将海安航线“信海16号”等13艘客滚船舶,连同金维嘉、长益公司、嘉和公司分别拥有的“海口六号”轮、“海口九号”轮、“海口16号”轮船舶资产增资至海峡轮渡,能够整合海南方的运力资源,实现海峡南岸航运资源一体化。通过增资合资公司方式,琼州海峡南岸全部航运企业继续参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业务,共享海南自贸港建设大机遇。
通过船舶增资成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实现整合,相对简单,耗时短,可操作性强,实现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公司无需进行资本支出,无资金压力。整合后的合资公司将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将利用规模优势,充分发挥营销、船舶调度、采购等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有助于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
(二)风险
1、资产过户风险
出资人金维嘉已将拟增资船舶“海口六号”以光船租赁方式交由能运公司营运,长益公司尚未完成拟增资船舶“海口九号”51%所有权变更登记,出资人嘉和公司尚未完成拟增资船舶“海口16号”51%所有权变更登记,拟增资资产存在过户障碍的风险。
金维嘉已就本次增资中涉及的“海口六号”解除光船租赁事项出具承诺:“鉴于目前本公司已将“海口六号”船舶以光船租赁的方式交由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营运,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解除“海口六号”船的光船租赁协议并注销光船租赁登记。”
长益公司已就本次增资中涉及的“海口九号”资产过户做出承诺:“鉴于“海口九号”船舶51%的所有权目前登记在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名下,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将“海口九号”船舶100%所有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嘉和公司已就本次增资中涉及的“海口16号”资产过户做出承诺:“鉴于“海口16号”船舶51%的所有权目前登记在海口能运船务有限公司名下,为保证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公司将在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获得国内水路运输许可且签订《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后,将“海口16号”船舶100%所有权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能运公司已就本次增资中涉及的“海口九号”、“海口16号”船舶资产过户出具书面文件:“本公司已根据相关协议,将持有的”海口九号“51%所有权、”海口16号“51%所有权分别转移至相关船舶共有人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名下,即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分别实际享有“海口九号”、“海口16号”100%的所有权。本公司同意按照整合方案,将本公司名下的“海口九号”、“海口16号”51%的所有权分别转移登记至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名下,并对该两公司以相关船舶所有权出资行为不持任何异议。”
2、经营资质获批风险
海峡轮渡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受到交通运输部的监管,并需取得该部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开展相关业务。目前海峡轮渡已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该经营资质,待获得相关经营资质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经营风险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海峡轮渡的发展规划,但可能存在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海峡轮渡的发展规划,但可能存在运营管理及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议。
2、《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21370号)
3、《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维嘉海运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拟对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海口16号”等16条客滚船舶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4号)。
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长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维嘉海运有限公司、海南嘉和海运有限公司拟对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涉及的“海口16号”等16条客滚船舶资产价值资产评估说明》(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4号)。
5、《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5号)。
6、《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及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说明》(北京亚超评报字(2021)第A125号)。
7、《海南海峡轮渡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