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8,549,500.70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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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已到账政府补助全部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公告的已到账政府补助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的损益影响税前金额为人民币7,854.9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