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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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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董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7,973,3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8%)的董事林超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99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2%)。

  2021年5月14日,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林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减持董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林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99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2%。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事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董事林超相关承诺如下:

  关于减持的承诺:董事林超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林超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林超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林超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林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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