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梦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于2021年3月1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545,50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091,01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梦龙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刘梦龙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梦龙先生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其中,刘梦龙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刘梦龙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经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刘梦龙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刘梦龙先生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