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2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1年4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6,311,71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4.61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5,583,41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53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8,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9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170,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4,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10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187,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07%;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8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6,145,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5%;反对16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58,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681%;反对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80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87,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00,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407%;反对1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83%;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及控股经销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控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诺普信”字号使用权许可股东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向关联方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6,168,8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8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592%;反对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9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唐都远、黄媛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21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授予总数量不变。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应分配的股份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进行分配。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规定,对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2.71元/股。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

  依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4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854,368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一并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3,054,368股,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四级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四级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涉及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5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5月)。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1年5月)。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2021年5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1年5月)。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制度》(2021年5月)。

  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明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授予总数量不变。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应分配的股份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进行分配。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规定,对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2.71元/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

  依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4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854,368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一并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3,054,368股,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3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八)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鉴于其中1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因此须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为15人, 授予总数保持不变。更新后的名单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分派方案为: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应分配的股份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进行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规定,对本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2.71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其他内容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实际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从16人调整为15人,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为2.71元/股,授予总数保持不变。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价格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

  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4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锁条件的2,854,368股限制性股票。

  另外,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总计3,054,368股,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四)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七)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国照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王朝宗,拟聘任为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万股。

  (八)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依据、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1、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第一个限售期对应限售比例为授予股票总数的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572号),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910,819.85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009,425.93元下降29.28%,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吕进、毕兴华等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比例、价格、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股票总量为3,054,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回购价格为3.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13,756,384股调整为910,702,01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此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且程序合规。此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1-03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级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四级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植保”)拟以其土地、房屋向当地银行作抵押,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抵押期限不超过5年。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贷款事项。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57.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吉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农药批发、零售(不含危化品);果树新品种引进、繁育,农用激素、增效剂、叶面肥、果蔬用药的研究、技术开发、推广、转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农业技术咨询、推广服务,化肥、有机肥、化工原料、植保机械的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果品、蔬菜、农产品的收购、储藏、加工、销售;节水灌溉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灌溉的工程施工及安装;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

  2、抵押资产情况

  房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其中办公楼1862.21平方米,仓库13192.5平方米。权利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上述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544.07万元,占顺泰植保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2.31%。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拟以自有土地、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抵押担保为子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促进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21-03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

  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的议案》。

  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拟与公司及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诺禾”或“标的公司”)等共同签署《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标的公司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产业基金拟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标的公司,其中4,803.9216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196.0784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禾的资本公积金。公司同意上述增资,并放弃对上述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诺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7号1号楼119室

  法定代表人:张国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1X9E5G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农业技术开发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园艺作物、花卉的收购;蔬菜收购;收购农副产品;水产品零售;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鱼种培育、养殖;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干果、坚果批发;干果、坚果零售;水果批发;水果零售;蔬菜批发;蔬菜零售;食用菌批发;食用菌零售;花卉作物批发;农业机械服务;农业项目开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果和坚果加工;蔬菜加工。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注: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诺禾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623.20万元,负债总额为762.31万元,净资产为1,860.89万元;2020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26.38万元,净利润为-373.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892.51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94万元,净资产为1,859.57万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为0.48万元,净利润为-1.32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广东诺普信一创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U7H1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52%,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

  (二)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仅作办公用)

  法定代表人:高焕森

  注册资本:913,756,3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4157XP

  经营范围: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药销售;农药技术检测;农业技术开发,农业技术转让,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计及禁止的项目)。农药加工、复配(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办理)。

  股权结构:卢柏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股40.35%,其余为社会公众股东持股。

  (三)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百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A2-3层06室

  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MN0XK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式:产业基金以8,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广东诺禾,取得投资后广东诺禾49%的股权,其中4,803.9216万元人民币计入注册资本,其余3,196.0784万元人民币作为广东诺禾的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投资的先决条件:

  1、各方顺利完成各交易文件的签署,包括本协议以及为完成本次投资需要或应投资方要求签署的其他附属协议、决议及其他文件;

  2、各方已获得签署本协议的内部授权,包括不限于取得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并按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标的公司已经提供符合实际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要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向投资方充分、完整披露了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等;标的公司及实际控股股东承诺向投资方提供的标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地完整地反映了标的公司在该期间的资产、负债和盈利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4、标的公司根据标的公司章程履行了本次投资所有必要的决议,该等决议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并接受本次增资、批准对公司原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以及现有股东各自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等的股东会决议,并将该等股东会决议原件提供给投资方。

  (三)交割:

  1、投资方应于本协议所述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付款义务。

  2、投资方应将本次增资全部认购款一次性全部汇入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投资方完成上述汇款并向标的公司提供汇款证明后,即视为投资方于本协议项下的增资认购款缴付义务已履行完毕。

  3、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公司负责办理,各方须予以必要的协助及配合,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投资方的认购款进入公司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

  (四)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至少应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议,不少于【3】名董事出席的董事会方为有效。对于协议所述的“保护性条款”规定的相关事宜的表决,董事会决议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人数【3】名以上董事(其中必须包括投资方委派的董事)通过才能生效。

  2、标的公司需向投资方委任董事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如与工作相关的交通、办公场所)。

  3、投资方将享有所有的知情权,包括收到提供给予标的公司管理层的所有信息的权利。

  (五)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投资协议约定违约情形导致投资方有权单方解除投资协议的,投资方有权书面通知标的公司和现有股东、公司终止投资协议,并要求标的公司退还投资方已缴付的认购款并支付根据认购款被实际占用天数期间内加算按6%年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现有股东和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基金投资广东诺禾,有助于公司在农业产业链领域的布局,加强公司投资能力,同时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实现农业领域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2、本次投资是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属于产业基金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事先已获得我们的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广东诺禾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后标的公司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1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26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产业基金增资公司三级子公司广东诺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于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第3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5月27日前(含当天)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闵文蕾

  电话:0755-29977586

  传真:0755-2769771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5

  2.投票简称:“诺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的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