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坤晓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3,782,7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司回购的股份,下同) 63.2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6,266,40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516,34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51%。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1,277,0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7%;反对票1,43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467,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060%;反对票1,43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94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董婷婷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1,142,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333,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972%;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董婷婷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6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61,142,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333,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972%;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董婷婷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4、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8,241,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反对票1,43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467,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060%;反对票1,436,8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94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李雪峰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8,107,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333,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972%;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李雪峰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1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8,107,0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151,333,1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972%;反对票1,571,5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28%;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王继丽、李雪峰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投票表决时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张华顺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