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本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21-039号《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审议和表决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核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有部分募投子项目完工后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1-03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有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尚有节余募投资金,为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募投项目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989.4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1327号),2016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463,768,115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9,999,990.2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296,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60,703,763.83元。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公司“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一期A#、B#、C#、二期5#、6#,“兰州.名城广场”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52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5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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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结算,其中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尚有节余募投资金,为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募投项目子项目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5#)、(6#)地块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公司2021年3月25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9,000万元,公司将在归还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后再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本次永久补流(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部分募投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对本次非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5#)、(6#)目前确定需支付工程款项等合计约390万元,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子项目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5#)、(6#)地块,项目总投资额分别为96,980.00万元、74,796.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分别为69,426.93万元、59,508.80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分别为27,553.07万元、15,287.20万元。(5#)地块已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工程竣工,并于2020年5月22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6#)地块已于2019年5月31日完成工程竣工,并于2020年4月26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目前该两项目已交付业主使用。
截至20201年5月13日,兰州东部科技新城二期(5#)、(6#)地块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60,532.92万元、44,790.06万元,实际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比例提高,导致该两个项目竣工并基本完成工程后,尚有募集资金节余。
四、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程序及发表的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工,已达到预期的使用状态,并产生经济效益,有部分募投子项目尚有节余募集资金,可以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使用等客观情况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项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竣工,有部分募投子项目完工后有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 上网公告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关于大名城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
1、 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申万宏源证券关于大名城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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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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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9.52%股份的股东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子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39)。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上海延安西路2588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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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11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议案1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丽、俞凯、俞培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1年5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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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