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荣盛集团)计划自2021年4月15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31,742股,占公司股份0.67%。
2、2021年5月12日,荣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231,742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完成后,荣盛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自2021年5月12日起未来90日内,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仍需遵守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2021年5月13日,公司根据股东荣盛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知悉,荣盛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231,742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荣盛集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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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2至2021年3月18日,荣盛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5,614,836股,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15,0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9207%。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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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完成后,荣盛集团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但自2021年5月13日起未来90日内,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仍需遵守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通知》。
2、《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