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3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0,278,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60,277,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4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26,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625,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4,62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4,62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4,62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4,62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如下:同意4,626,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2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1 选举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0,277,5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25,55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4%。
13.2 选举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60,277,52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625,55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3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下午16:00时,在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体董事一致推选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张永久先生的简历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由于部分董事辞职及新的非独立董事的当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稳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公司董事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坚(主任委员)、陈劲、郑云瑞;
审计委员会:沈一开(主任委员)、陈劲、谢燃明;
提名委员会:陈劲(主任委员)、沈一开、应莹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云瑞(主任委员)、沈一开、张永久。
以上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3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副董事长窦刚先生、董事沈俊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窦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窦刚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窦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窦刚先生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沈俊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沈俊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沈俊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窦刚先生和沈俊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窦刚先生和沈俊杰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窦刚先生和沈俊杰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