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2)。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兆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8,088,7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兆投资出具的《减持中嘉博创股票的告知函》及《致歉函》,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13日期间,中兆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590,000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986%,且已超过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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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来源是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自2020年12月3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3.306%。
2、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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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兆投资于2021年5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3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因操作失误,超额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7,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的规定,中兆投资致歉声明如下:
“本次超额减持行为发生后,中兆投资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兆投资对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
中兆投资承诺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和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沟通,信守承诺,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中兆投资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2009年12月8日,中兆投资在包括受让新长江持股的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权益的可能;
(2)2012年11月10日,中兆投资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的承诺中承诺:其出售资产获得的非公开发行兑价股份106,813,996股,自2012年11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2017年1月12日,中兆投资在其向通泰达出让股份的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兆投资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兆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中嘉博创股票的告知函》、《超额减持中嘉博创股票的致歉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