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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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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48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军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378,478,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78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4,876,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04,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68%;反对1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2%;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02,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686%;反对16,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01%;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1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6,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1%;反对6,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确定2020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5,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6,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3,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3%;反对6,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9%;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确定2020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6,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7%;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4,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6%;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3,34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947,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5%;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2021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30,227,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27,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30,227,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27,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12%;反对5,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30,190,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98%;反对42,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190,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98%;反对42,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30,214,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反对18,8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14,4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75%;反对18,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亚楠  孙毅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1-47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持有本公司股份6,781,6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70%)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集团”,物资集团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781,6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70%)。

  2021年5月12日,本公司收到物资集团出具的《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截至2021年5月12日,物资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781,681股(占本公司股本的比例约为0.4870%),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物资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物资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

  二、物资集团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物资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物资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内容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兵红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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