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康弘药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2021年4月27日对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一、培训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7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式,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公司人员主要有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康弘药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强化了其在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意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康弘药业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

  蒋志刚                     吴  佳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注:上述1-6项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第7项具体承诺详见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20-2022)、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7-2019)、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4-2016);第8项具体承诺详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

  保荐代表人:

  蒋志刚                     吴  佳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

  ■

  ■

  ■

  ■

  保荐代表人:

  蒋志刚                     吴  佳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现将公司召开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二○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二○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二〇二〇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审议《二〇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 审议《关于聘请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议案 5、6、8、9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1)、《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6。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康弘药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