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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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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19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改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本次修改主要为了:

  1、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缩短股东大会通知时限,提高议事效率;

  2、使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3、对本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进一步明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议事程序,提升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将于2021年6月28日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国资委党委推荐文件,同意提名黄克兴、于竹明、王瑞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人选。因公司总裁人选仍在遴选中,执行董事一人暂时空缺,待时机合适时增补。根据第二大股东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91%股份,下同)推荐文件,同意提名石琨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人选;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肖耿、盛雷鸣、姜省路及张然(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年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均对上述提名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1。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包括2名独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3名。根据青岛市国资委党委和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文件,同意提名郭秀章和姚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李燕(女)、王亚平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暨独立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建议薪酬方案,即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任期内的年度总酬金不超过人民币1,980万元(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年度薪酬总额持平)。其中,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酬金为人民币12万元(含税)。每位独立监事的年度酬金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青岛市国资委和复星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和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服务酬金。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任职岗位领取岗位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年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分别决定每位董事、监事个人之酬金。公司独立董事均对前述建议薪酬方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公司为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年保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险费为人民币9万元/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购买该项责任保险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保险机构、确定保险条款等)及签署相关投保文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在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执行董事简历

  黄克兴先生,现年58岁,山东工业大学毕业,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青岛啤酒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投资管理总部部长、本公司副总裁、青啤集团副总裁、本公司总裁兼营销总裁。黄先生具有丰富的啤酒行业战略规划、投资管理、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及品牌管理经验。黄先生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轻工行业“劳动模范”、第二届轻工“大国工匠”、“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记一等功奖励等荣誉。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黄先生持有本公司的A股股份151,300股(包括A股限制性股票150,000股,流通A股1,300股)。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黄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于竹明先生,现年59岁,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兼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财务管理总部部长、总裁助理、总会计师。于先生在公司创新财务管理,业财融合、助力运营,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及建立和完善与公司发展模式和战略定位相匹配的财务管理体系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具有丰富的会计信息化、税收筹划、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先后获得2019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20年青岛市五一劳动奖章及2021年青岛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A股限制性股票110,000股。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瑞永先生,现年55岁,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兼副总裁。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啤酒淮海营销公司总经理,上海青岛啤酒华东营销公司总经理,青岛啤酒营销中心山东省区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营销总裁。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生产运营和企业管理经验。王先生持有本公司的A股限制性股票110,000股。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非执行董事简历

  石琨先生,现年41岁,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并于南京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副总裁、联席首席投资官,复星蜂巢副董事长,豫园股份联席董事长,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石先生积极推动中华老字号和传统文化的当代演绎,他是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十二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时尚联合会副会长,兼任上海表业和海鸥表业集团董事长。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连任独立董事简历

  肖耿先生,现年58岁,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实践教授及北京大学海上丝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香港国际金融学会主席、广东珠海横琴自贸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瑞银中国和锦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曾任香港大学金融与公共政策实践教授及经济学终身教授、香港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副总裁、香港证监会主席顾问及研究部主管、汇丰银行(中国)及伦敦新兴市场基金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发展银行外部监事。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盛雷鸣先生,现年51岁,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高级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副会长,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姜省路先生,现年49岁,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昱林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兼任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姜先生自1994年起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被评为“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新任独立董事简历

  张然女士,现年43岁,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学院硕博项目主任。张女士2002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先后获会计学学士学位及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取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Leeds School of Business,University of Colorado at Boulder)会计学博士学位。张女士历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立兹商学院兼职讲师、Bill Brooks CPA,Boulder, CO, USA会计审计税务专员。2006年6月至2019年10月,执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并担任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秀章先生,现年56岁,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专业,工学学士;兼获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现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青岛市委政研室副主任、青岛市政协研究室主任等职。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姚宇先生,现年40岁,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中国计量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股东监事,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复星开心购(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复星心选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燕女士,现年64岁,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预算研究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兼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华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华力创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亚平先生,现年57岁,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国家高级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青岛国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21-020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董事会建议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若干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主要为了:

  (1)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缩短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限,提高议事效率;

  (2)使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3)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明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议事程序,提升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水平。

  有关修改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

  ■

  ■

  ■

  ■

  除上述修改外,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其他条款不变。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2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

  (二) 股东年会召集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股东年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8日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

  至2021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2021年3月29日及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股东年会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同时听取《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股东年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人及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年会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年会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股东年会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年会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3、拟出席股东年会的内资股股东应于2021年6月8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年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须自行负责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2、本公司联系方式: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532-85713831    传真:0532-85713240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股东年会现场。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出席股东年会的确认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是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注2)或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投票。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备注:

  1. 请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 如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之代表之姓名及地址。股东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并于表决时代为投票。受委派代表无须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派超过一位代表的股东,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3. 就大会审议的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阁下在本授权委托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年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外,阁下之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呈股东年会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投弃权票、放弃投票,本公司在计算该项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效票数处理,不计入表决结果。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以正式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法人印章,或经由其董事或获正式授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5. A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年会召开时间二十四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送达至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方为有效。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出席股东年会的确认回执

  出席股东年会的确认回执

  致: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注1)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联系电话:。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其递延会议,特此通知。

  ■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全名。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1年6月8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交回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5号青啤大厦1106室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联系电话:0532-85713831,联系人:张瑞祥、王志良)。此回执可采用来人(随即可办理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登记手续)、来函(邮政编码:266071)或传真(传真号码:0532-85713240)方式送达。

  3、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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