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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珩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位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个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的公告》(2021-03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南京华脉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6月3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1年6月2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2日,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胥爱民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单独持有25.71%股份的股东胥爱民先生,在2021年5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通知,将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通讯会议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5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胥爱民先生《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胥爱民先生认为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胥爱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7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胥爱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其中,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4项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胥爱民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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