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实际控制人刘新国、欧学钢、魏云峰、汪芳淼、陈海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肖晓霞、监事张银芳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93,500股,计划未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62,125股。
近日,公司接到通知,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刘新国、欧学钢、陈海舟及监事张银芳已合计减持584,901股,占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的50.3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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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已发行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2、本公告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公司截至2021年5月10日收盘的总股本321,482,341股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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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减持人员签署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