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3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发出会议表决票8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8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8号中革基地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以年租金评估值857.10万元(总价)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出租,租赁期为1年起租、不超过5年。本次资产出租将采用按厂房功能分标段出租的方式进行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9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大连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挂牌底价为各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2.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宜将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大重宾馆资产

  1.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大重宾馆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资产账面净值总计为1,582.33万元。

  ■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主要建筑物包括:宾馆主楼、宾馆锅炉房、宾馆食堂等;构筑物为挡土墙及停车场等。建筑面积6,977.94平方米,主要为砖混结构,部分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

  注:宾馆锅炉房的产权证载面积为447.10平方米,实际面积为242.00平方米。由于锅炉房为1984年与大连渤海水果公司联合建成,合建的锅炉房从中间隔开,各自用的房屋、土地归各自所有,全部面积的产权办理在本公司名下,2012年因对方将属于自己的锅炉房拆除,导致锅炉房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的差异。

  (2)设备类资产情况

  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及办公家具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热泵热水器及空调、电视等,其他设备主要为厨房设备等,办公家具主要为会议桌椅、沙发及客房用品等。

  (3)土地使用权情况

  ■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元正”)对大重宾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元正评报字[2021]第074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重宾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评估值为6,258.23万元,评估增值4,675.90万元,增值率295.51%。其中对房屋建(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生产年代久远、已无同类型型号的设备参照近期二手市场行情确定评估值;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单位:万元

  ■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为挂牌底价,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重宾馆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若首次挂牌未能成交,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二)大起宾馆资产

  1.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大起宾馆资产为公司拥有的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资产账面净值总计为485.32万元。

  ■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固定资产。主要建筑物包括: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冷库、加工间和锅炉房,建筑面积4,574.00平方米,砖混结构,部分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构筑物为大起宾馆围墙,毛石混凝土结构。

  ■

  (2)设备类资产情况

  设备类资产为制冷设备和热水锅炉,已停止使用多年,均无法正常使用,无账面价值。

  (3)土地使用权情况

  ■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辽宁元正对大起宾馆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元正评报字[2021]第075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起宾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的评估值为1,180.51万元,评估增值695.19万元,增值率143.24%。其中对房屋建(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设备类资产按残值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单位:万元

  ■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为挂牌底价,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大起宾馆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若首次挂牌未能成交,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三)设备资产

  1.资产概况

  本次拟挂牌转让的设备资产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拥有的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账面原值10,998.07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2,318.12万元,主要包括50MN快锻油压机及其附属设施、桥式冶金起重机、数控重型卧式车床等。上述标的设备均为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所有,权属状况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辽宁元正对上述拟处置设备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对于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按照残值确定评估价值),并出具了元正评报字[2021]第082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拟处置设备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475.78万元,评估增值157.66万元,增值率6.80%。

  上述拟处置设备明细及单项设备评估结果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元正评报字[2021]第082号资产评估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资产评估值2,475.78万元为挂牌底价,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设备,最终交易价格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本次设备挂牌处置将采用分类打包的方式进行挂牌。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设备,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遵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向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备案程序后,采取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资产处置。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支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若在交易推进过程中构成关联交易或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目的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回笼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相关交易成交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交易结果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计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上述资产均以评估值转让成交,预计将增加公司净利润约2,891.28万元(其中大重宾馆资产2,401.16万元,大起宾馆资产355.46万元,设备资产134.66万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由于交易对象尚不确定,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无法售出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及时回收资金用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资产转让聘请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挂牌价格确定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元正评报字[2021]第074号资产评估报告;

  4.元正评报字[2021]第075号资产评估报告;

  5.元正评报字[2021]第082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8号中革基地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以年租金评估值857.10万元(总价)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出租,租赁期为1年起租、不超过5年。本次资产出租将采用按厂房功能分标段出租的方式进行挂牌。

  2.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标的资产为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78号中革基地厂区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12项,面积为38,052.34平方米,账面原值为13,331.71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4,846.13万元;机器设备21项,账面原值为1,540.65万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145.90万元。

  上述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资产主要是厂房和办公楼,其中2项(中革清理跨、露天跨厂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其余10项房屋建筑物产权权利人名称为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资产已转入本公司,但权利人名称未变更;21项机器设备主要为各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取得大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租金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元正”)对上述拟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元正评报字[2021]第083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委估资产市场年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拟出租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的年租金评估价值为857.10万元。

  上述拟出租资产明细及单项资产年租金评估结果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元正评报字[2021]第083号资产评估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3.交易价格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公司将以年租金评估值857.10万元(总价)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出租,租赁期为1年起租、不超过5年。

  本次资产出租将采用按厂房功能分标段出租的方式进行挂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向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履行备案程序后,采取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资产出租。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的出租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增加公司收益。若顺利达成,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分标段挂牌策略及符合市场行情的招租条件,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2.因本次对外出租资产事宜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承租方及承租价格均不确定,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出租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资产出租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租金确定依据并公开挂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出租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元正评报字[2021]第083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