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7025 债券简称:冀东转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到10%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1月5日公开发行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及冀东发展控股股东暨一致行动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通过优先配售合计持有冀东转债10,433,855张,持有比例为37%。具体情况如下:
■
2021年5月12日,公司接到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的通知,冀东发展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冀东转债”全部实施转股,转股价格为15.78元/股,共获得股数53,611,427股;金隅集团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冀东转债”全部实施转股,转股价格为15.78元/股,共获得股票12,509,321股。
上述转股后,截至本公告日,冀东发展与金隅集团均不再持有“冀东转债”。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1-05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引起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的公告
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及冀东发展控股股东暨一致行动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持有的“冀东转债”转股而导致持股比例增加,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2021年5月11日,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将其各自持有的“冀东转债”进行转股,转股完成后,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增加至39.95%。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5.78元/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冀东转债”自2021年5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1年5月11日收盘,累计共有10,434,270张“冀东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66,123,36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413,646,283股。
2021年5月12日,公司接到冀东发展及金隅集团通知,冀东发展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8,459,884张“冀东转债”转换为冀东水泥股票,获得股票53,611,427股,共计持有冀东水泥股份457,868,301股;金隅集团于2021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1,973,971张“冀东转债”转换为冀东水泥股票,获得股票12,509,321股,共计持有冀东水泥股份106,835,822股。
冀东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隅集团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
■
■
■
■
■
■
■
■
■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