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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3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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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1-2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三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19,425,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1,940,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7,485,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9,952,3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66,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986,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0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4.审议《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09,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36,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8%。

  6.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和在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借款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39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2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25%;反对1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8%。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319,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0%;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46,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39%;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43%;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8%。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9.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10.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384,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4%;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1,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90%;反对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92%;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8%。

  11.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424,0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5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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