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13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河南南阳市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开发的框架性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一、协议签订概况

  1.近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与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鸭河工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书》。鸭河工区管委会同意东南粤水电在鸭河工区境内投资开发500MW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开发规模以河南省能源规划和最终申报指标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东南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2.该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3. 该项目拟分期进行投资建设,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各期可行性研究工作,履行东南粤水电及公司的决策程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

  2.南阳市鸭河工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笑非。

  3.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鸭河工区行政服务中心。

  4.公司、鸭河工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三年公司未与鸭河工区管委会发生类似交易。

  (三)鸭河工区管委会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内容:鸭河工区管委会同意东南粤水电在鸭河工区境内,按照鸭河工区管委会的能源规划制定的区域投资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500MW集中式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具体开发规模以河南省能源规划和最终申报指标为准)。

  (二)项目规模:装机容量500MW,项目拟分期建设。

  (三)协议金额:总投资约25亿元。

  (四)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五)东南粤水电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行业(国土、林业、环保、军事、文物)规划、规定及其他政策要求,合法合规完成项目建设,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电力结构优化、碳中和碳达峰能源目标实现做出贡献。

  (六)一旦项目落地,东南粤水电必须马上在当地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主体,并依法及时足额在当地缴纳税收。

  (七)鸭河工区管委会同意在政策范围内,积极支持东南粤水电工作,全力配合东南粤水电做好选址意见的部门意见批复、各种政府承诺、土地租赁、征收的协调工作、电网接入的协调工作。

  (八)协议双方主要责任和义务

  1.鸭河工区管委会主要权利和义务

  (1)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的各项最优惠政策给予东南粤水电享受。

  (2)应为东南粤水电提供积极充分的支持与帮助,为东南粤水电项目的选址、核准/备案、电力接入审批等工作顺利开展进行协调,为东南粤水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创造必要的支持条件。

  (3)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如果因为东南粤水电原因,两年内未能实现开工建设,鸭河工区管委会有权取消东南粤水电开发资格,但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东南粤水电主要权利和义务

  (1)在鸭河工区管委会指定的区域开发,按照鸭河工区管委会引导进行,不得与鸭河工区管委会现有的招商引资项目相冲突;需符合鸭河工区管委会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建设要求,所有建筑物的设计均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程的规定,东南粤水电开工建设的日常生产应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

  (2)负责对拟开发区域内的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确保光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利用;按照国家政策及光伏发电开发流程,积极推动项目按计划开发实施。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东南粤水电负责。

  (3)承诺对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合理开发利用,遵循集约、集中使用土地原则,未经鸭河工区管委会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建设国家法律禁止或者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的工程。

  (六)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建设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经验、先进技术、充足人员、资金保障,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

  2.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鸭河工区管委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为合作开发的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涉及的数量是双方合作目标,实际情况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该项目的实施须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因此,协议执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该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2.该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合作开发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3日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 1分 很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点击星星就可以评分了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