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临溪街588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鸿敏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8、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人,代表的股份数363,259,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74,756,00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26,827,495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746,128,507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的股份数为349,244,7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1%;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7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4,014,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0名,代表的股份数为15,687,445股,占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鸿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63,13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63,13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63,13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62,86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02%;反对398,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8,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583%;反对398,7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7%;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63,13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62,717,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8%;反对13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9%;弃权407,800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145,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455%;反对134,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0%;弃权4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9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2,651,3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2%;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关联股东德华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表决权股份数229,344,885股,回避表决股份数229,344,885股;德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表决权股份数50,813,008股,回避表决股份数50,813,008股;丁鸿敏先生持表决权股份数20,325,204股,回避表决股份数20,325,204股;合计回避表决权股份数300,483,097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63,134,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6%;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043%;反对12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57%;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59,219,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879%;反对4,039,6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121%;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1,647,8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492%;反对4,039,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508%;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60,351,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94%;反对2,908,0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2,779,3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623%;反对2,908,0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377%;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2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兔宝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