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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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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53人,所持(代理)股份379,821,8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7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所持(代理)股份371,427,46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29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8,394,42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4362%。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0,226,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8,394,4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62%。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7,649,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79%;反对2,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77,649,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79%;反对2,17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77,715,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54%;反对2,10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77,729,0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90%;反对2,09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77,66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25%;反对2,15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同意8,071,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227%;反对2,1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0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77,528,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63%;反对2,29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同意7,933,7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791%;反对2,2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76,27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65%;反对3,545,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76,071,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26%;反对3,750,5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7,310,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8%;反对2,5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377,310,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88%;反对2,5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77,524,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51%;反对2,2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70,088,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373%;反对9,733,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6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69,888,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46%;反对9,933,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377,751,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50%;反对2,07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同意8,156,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568%;反对2,07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刘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所涉及的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924,629,229元减少至1,923,488,22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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