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健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吴健鹏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吴健鹏先生简历:
吴健鹏,男,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至今在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吴健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孙世界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477,714,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87%。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5,133,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2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股份42,580,9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高孟非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
2.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5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弃权4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5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弃权45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
3.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47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弃权4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4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9%;弃权4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
4.00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2,528,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91%;反对5,115,4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7%;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083,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2%;反对5,115,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2%;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
6.00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2,691,0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反对50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17%;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91,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反对50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弃权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
7.0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34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弃权6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3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弃权6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
8.00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6,752,0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306,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8%;反对3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6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
9.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477,136,4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反对2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弃权2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691,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6%;反对2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弃权2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
10.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1,489,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5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02%。
10.02选举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69,925,7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92,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41%。
10.03选举孙世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1,489,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56,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02%。
10.04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1,489,7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56,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02%。
10.05选举金晓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未当选
同意36,356,4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356,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02%。
10.06选举董成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69,925,7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92,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41%。
10.07选举陈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36,033,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
1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张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5,673,6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40,3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9%。
11.02选举姜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7,069,4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936,1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92%。
11.03选举高倚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7,624,4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491,1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0%。
12.00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1选举王维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0,914,7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781,3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70%。
12.02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477,155,1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021,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高孟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1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5月11日在华锦股份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任勇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选举杜秉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强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情况,将重新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任勇强
委员:杜秉光、董成功、许晓军、姜欣
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倚云
委员:杜秉光、许晓军、姜欣、张黎明
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黎明
委员:许晓军、孙世界、姜欣、高倚云
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姜欣
委员:董成功、陈军、张黎明、高倚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李春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康启发先生、徐竹林先生、张世强先生、张宏伟先生、费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康启发先生、徐竹林先生、张世强先生、张宏伟先生、费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世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孙世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1-02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任勇强先生简历
任勇强,男,196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惠丰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辽宁北方化学工业公司监事,山西北方成品油销售公司监事会主席,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监事会主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现任华锦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华锦股份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华锦联合石化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任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秉光先生简历
杜秉光,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锦天化公司副经理、经理,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锦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华锦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锦股份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华联合石化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杜秉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晓军先生简历
许晓军,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华锦集团董事,华锦股份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许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世界先生简历
孙世界,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党校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华锦集团精细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华锦集团精细化工公司总经理,华锦集团财务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正部级),华锦集团财务资产管理部部长,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华锦股份董事、总会计师、董秘,北沥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孙世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康启发先生简历
康启发,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地矿局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处工程师,绿洲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公司石油开发部副总经理,北方公司投资三部副总经理,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哈萨克斯坦KUAT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华锦股份副总经理。
康启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竹林先生简历
徐竹林,男,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乙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十一五”工程乙烯工程分指挥部指挥。现任华锦股份副总经理,富腾热电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锦阳化工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辽宁鲁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辽宁北方执行董事。
徐竹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世强先生简历
张世强,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华锦股份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新疆化肥执行董事,进出口公司执行董事。
张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宏伟先生简历
张宏伟,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函授本科,工程师。曾任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辽宁锦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锦股份总经理助理,广州北化凯明公司董事。现任华锦股份副总经理。
张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费建民先生简历
费建民,男,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经理助理。现任华锦股份副总经理,锦天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辽宁北方华锦五洲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费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5月11日在华锦股份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赵显良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赵显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赵显良先生简历
赵显良,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华锦股份总会计师,华锦集团副总会计师,北沥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山西北方兴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华锦集团监事会主席,华锦股份监事会主席,北沥公司监事会主席,华锦联合石化监事会主席。
赵显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沥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和产品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1、原油套期保值目的和必要性
①控制原油采购成本
在原油采购、租船、运输、入库、加工过程中,若油价大幅上涨,会形成加工成本大幅上涨的风险,因此通过套期保值规避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风险。
②防止库存跌价损失
原油实货从完成计价到加工,至少跨越2个月时间;同时华锦集团必须有70万吨以上的原油库存保障生产运行。若油价大幅下跌,会形成大量的库存跌价损失,可以通过套期保值规避原油价格大幅下跌风险。
③锁定加工利润
主要指配合柴油/沥青等产品固定价合同销售工作、保障炼厂加工利润稳定而进行的原料锁价。
④均衡计价
包括为均匀采购和均衡计价而进行的计价期转换,以及为规避计价基准大幅波动而进行的计价基准转换。
⑤获得结构收益与化解断供风险
受港口条件限制,经常会发生卸港滞期,给原油保供增加困难,可以利用正向市场结构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化解断供风险。
2、成品油/沥青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有效防范成品油/沥青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运用金融衍生工具,锁定销售价格,稳定公司生产利润。
(二)投资金额:
华锦股份原油及成品油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9,000万美金,北沥公司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4,500万美元,沥青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按美元汇率6.5折算后共计132,750万元人民币。
(三)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北沥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六)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兵器集团批准。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华锦股份套期保值业务风险管理的指导原则为:前瞻性、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风险识别为以下几类:
1.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国际油价影响因素众多,且波动频繁,导致期货与现货价格间的基差变化难以把握,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将密切关注国际市场走势,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制订完备的期现货匹配交易方案。
2. 资金保障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在制订交易方案时综合考虑企业资金情况,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持仓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
3. 内部控制风险
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定,所有操作均将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审批流程和确认流程,严控持仓规模、盈亏情况等,切实有效地管理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地应对原材料和产品价格变动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对其产生的收益,按照企业会计政策和上市公司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意相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总体来看,其进行套期保值是切实可行的,可有效降低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一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