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7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均已按规定进行了披露(详见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详见2020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仍在审核中。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函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及与之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