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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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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8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公司将于2021年5月17日15:00-17:00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文字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业绩说明会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周一)15:00-16:00。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3楼306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电话或邮件。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式:(028)67171335

  邮箱:xy@cndl155.com

  (四)预约时间:2021年5月13日前(9:00-12:00,14:00-17:00)。

  (五)参会须知

  1.本次会期预计半天,现场参会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现场参会个人投资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查。

  3.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须遵守公司所在地及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会场前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会议交流期间需佩戴口罩。

  二、网络业绩说明会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7日(周一)16:00-17:00。

  (二)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交流。

  三、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昌均先生、总经理何勇先生、财务总监王大海先生、董事会秘书欧健成先生及相关领导。

  四、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mail@cndl155.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张昌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500,956,6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4454%。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6,3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4,656,6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15%。

  除董事甄佳女士、杨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以外,其余董事、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舒明杰、杜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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