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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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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74 股票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5月10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2021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2020年年度董事会,本公司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与安排,并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包括:

  (1)《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股价异动期间,本公司没有进行回购操作;截止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904,93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6.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685,447元。

  公告中本公司进行了风险提示:本次公司进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目的是为了促进回购方案顺利实施,便于后续筹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另外,尽管本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但不排除因市场等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仍然无法实施。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本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多元醇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期为18个月(不含前置审批、设计占用时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232,819万元,年均营业利润23,196万元(按正常年度平均销售价格测算)。目前,上述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已报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立项审批;相关立项、安评、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尚未完成。

  尽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随着近年来,江苏对化工产业政策的要求不断提高;鉴于该项目尚未完成相关立项、安评、环评等前置审批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不排除出现项目审批未获通过的风险。

  其他涉及本公司发展规划等事项,敬请参阅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公告;特别敬请关注披露的相关风险提示事项。

  2、2021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正文》(公告编号:2021-028号)。2021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亿,比上年同期增长2,811.43%。主要原因:一是前期产业拓展产能增加带来的经济效益释放;二是节能降耗成效显现;三是多元醇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3、产品价格波动。本公司关注到,近期多元醇产品价格呈现较大幅上涨波动。其中,5月10日,本公司丁醇报价16,000元/吨、辛醇报价17,000元/吨。本公司产品属大宗,特别是液体化工产品,每天均有最新价格,且波动大、周期短、涨跌快;往往会出现本日涨、明日跌的现象;且本公司大部分该类产品与固定客户的营销及结算模式为:客户预付款、每日拿货、月末参照知名资讯网站22天平均价格进行结算;因此,在产品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本公司无法进行公告披露,否则极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本公司对于此轮产品价格的上涨持续时间长短、后续走势尚无法进行准确判断,亦无法判断其对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如投资者较关注,可参阅各资讯网站公开的实时价格(本公司产品属大宗,公开、透明)。

  4、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控股股东查询,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向控股股东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

  1、产品价格波动风险。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安全、环保等要求不断提高,全球政治、经济、社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疫情的影响等;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预计产品价格会呈现波动态势。对产品价格波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2、股份回购方案实施风险。根据已披露的回购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按目前股票价格,将造成既定股份回购方案无法实施。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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