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6)。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顺洁柔,证券代码:002511),并承诺:“凡在2021年5月10日至 2021年5月31日期间净买入中顺洁柔股票,且连续持有至2022年5月30日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全额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全部归员工个人所有。”
2021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的信心,自愿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质押本人直接、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新增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邓颖忠先生持股60%,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分别持股20%)持有公司股票375,655,958股,占公司总股本28.63%,中顺公司(邓颖忠先生持股100%)持有公司股票266,50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20.31%,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752,811股,占公司总股本0.51%,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0.38%,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0.09%。从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从未直接或间接减持、质押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承诺,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