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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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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1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851.12万元,低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4,666.65万元,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851.12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4,666.65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上声电子上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2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或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上声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1,63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76.84万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255.3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44,666.65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851.12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76.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公开发行费用人民币1,255.30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1,255.30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对发行费用进行了核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6.8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55.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632.13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认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反映了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1,63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632.13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声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368955_I02号《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茹声电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028.8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5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68955_I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44,666.65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851.12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扩产汽车电子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茹声电子”),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8,0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借款事项及对茹声电子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宜的具体实施,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立专门监管账户存放上述借款,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茹声电子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茹声电子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及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茹声电子提供8,0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扩产汽车电子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茹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茹声电子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文件

  1、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声电子”)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验字61368955_I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 120,000,000元变更为16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20,000,000股变更为160,00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上声电子”,股票代码“688533”,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草案)》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6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送达全体监事,于2021年5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蔚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632.13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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