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曲轴”)、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齿轮”)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45000078
发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
有效期:三年
2、企业名称: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45000283
发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
有效期:三年
3、企业名称: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450002019
发证时间:2020年9月10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福达曲轴、福达齿轮将连续三年(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福达曲轴、福达齿轮2020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缴纳申报。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