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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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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1-07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与湖州升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金融”)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祺亚”)75%股权(出资额人民币3750万元)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05月05日10时至2021年05月0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公司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显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用户姓名郑延凑通过竞买号QF2BT于2021年05月06日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开展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欧祺亚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人民币3750万元)”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20,140,000.00(贰仟零壹拾肆万元整)。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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