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恒宝股份,证券代码:00210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0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