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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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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84,206,763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2、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625,589,791.88元=13,546,581,599股×0.1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1585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15859元/股=1,625,589,791.88元÷14,030,788,362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六位)。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5859元/股。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1年3月10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546,581,599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788,362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484,206,763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625,589,791.8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45,804,477.1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3月10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546,581,599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788,362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484,206,763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其中,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一)股权激励回购价格调整

  依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第二期全球创享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对应该激励计划涉及的回购价格由1.76元调整为1.64元。

  上述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依据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前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TCL定转1”)的转股价格从3.91元/股调整为3.79元/股;上市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TCL定转2”)的转股价格从8.00元/股调整为7.8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G1栋10楼;

  咨询联系人:张博琪

  咨询电话: 0755-33311668

  八、备查文件

  (一)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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