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和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5月10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自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达32.45%,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截至2021年5月10日收盘,公司股票动态市盈率为12.3倍,市净率为1.22倍。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二级市场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2021年5月10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盘,自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达32.45%,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截至2021年5月10日收盘,公司股票动态市盈率为12.3,市净率为1.22倍。
二、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等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