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融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24,83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杉融实业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395,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日前,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收到股东杉融实业《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395,5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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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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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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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6年,华创阳安(原“宝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杉融实业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宝硕股份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9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锁定按各交易对方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杉融实业同时作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年12月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本次杉融实业拟减持股份为非公开发行取得,锁定期已满36个月。杉融实业后续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杉融实业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