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1-28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峨眉山市名山南路63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213,933,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6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9,218,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14,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4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286,5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1,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14,8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94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陈德全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02,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443%;反对1,83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3704%;反对1,83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62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7、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8、《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同意40,41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76%;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9、《关于重新签订〈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维护费用结算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因涉及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了该项议案。
同意40,41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7476%;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25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10、《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11、《关于规范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13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10%;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1,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0457%;反对1,7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9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余际、刘志琴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1-29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同志主持,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陈德全同志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陈德全同志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