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7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出具的《关于短线买卖盛屯矿业股票的情况说明》,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深圳盛屯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4月30日,深圳盛屯集团持有公司528,552,7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5%。
二、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2021年5月6日,深圳盛屯集团工作人员在操作证券账户卖出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而来的公司股票过程中,因交易软件更新后界面切换错误,误将卖出公司股票操作为买入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5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364,3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成交金额10,505,110元。
2021年5月6日,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55,0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成交金额423,500元。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误操作造成,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
三、本次误操作采取的补救措施
1、深圳盛屯集团买卖公司股票,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但本次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深圳盛屯集团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深圳盛屯集团2021年5月6日卖出公司股票1,364,3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55,000股,成交均价7.70元/股,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3、深圳盛屯集团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