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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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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周家海、独立董事刘亚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金燕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0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传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0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 0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0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01议案名称:关于为新安小贷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吴建华;议案8.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议案8.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许夕峰;议案10.0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姜永平。

  议案11、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洪伟、吴旻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3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类型

  本次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现场交流方式举行。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21 年5 月7 日(周五)

  2、活动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传化集团副董事长徐观宝先生、公司董事长吴建华先生、总裁吴严明先生、董事会秘书金燕女士、财务总监杨万清先生及部分公司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以现场提问形式,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主要内容:本次接待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传化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7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亿元。公司于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31,7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4.1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005,341.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5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于2020年12月1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5378851639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25.24元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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