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7,31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本次质押解除227,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86%,占公司总股本的13.72%。本次质押解除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无股份质押;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8,648,7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59%,本次质押解除43,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7.23%,占公司总股本的2.61%;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7,448,7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9.91%,占公司总股本的2.87%;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662,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0%,本次质押解除10,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7.23%,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1,862,2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29.91%,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25,623,400股,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59,310,9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3.94%,占公司总股本的3.59%。
一、 股份解质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的告知函,获悉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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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述股东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相关融资需求而定。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冠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剩余被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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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