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经营层决策,在满足公司制定的日常资金使用规划的情况下,通过购买时间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小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该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现金管理金额:共计8,000万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发行价格5.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审议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诺德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诺德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