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3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1,100,462,17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1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告发布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462,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6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咨询联系人:宋晓祯

  咨询电话:0755-88866836转8111

  咨询传真:0755-88374377

  七、备查文件

  1、2020年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